芬兰的纸业公司——Stroa Enso,因国际权利与资源(RRI)以及农村发展机构(RDI)最近的一篇报道将有可能导致它失去所谓的绿色和社会负责的名誉。报道称该公司触犯了中国的法律,甚至同中间商一起武力威胁当地的农民,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在中国的南方租赁12万公顷的土地用于人工种植桉树。而且就在去年,一个为这些农民辩护的律师因卷入了该案件而被打伤入院。
Andy White,是RRI的一名协调员,他在一份声明中说:“不幸的是,我们现在知道在当地居住,并以林地为生的农民——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易受攻击的民族——不能够单独指望于这些公司所谓的对社会共同责任的声誉”。
在Stora Enso的公司网站上声称他们制造的纸业符合‘可持续资源’并‘忠于联合国对人权的联合声明’。该公司甚至还视频报道了他们的总裁率直的同绿色和平主义者坐下来交谈关于毁林的事情。
对在中国大规模获得林地的案例调查:Stora Enso公司在广西省河埠县的种植林项目 |
“[Stora Enso]同大多数[其它的纸业公司]相比在努力维护良好的社会及环境标准。但是他们在这个案例中所采用的方法是令人失望的,尤其是这些问题早在2006年就被确定了,” Marcus Colchester说,他是森林和人类项目的管理者。
虽然当地政府推进了Stora Enso的单一种植林计划,但是许多当地以土地为生的农民都站出来反对该计划。在同中国的农民、社区官员以及Stora Enso的代表交谈的基础上,该报告指出大多数的农民表明他们没有同意将土地集体出租给该公司,即使按照中国2002年的法律,农民也必须对这些转让签字。
此外,“许多同意这些土地转让的农民表示都受到了来自当地政府官员的压力——其中有些事被迫的,有些是受到了暴力威胁,”这篇报道的共同作者李萍补充说。
该报告还发现,大部分的土地转让(90%)是由雇佣的中间人或者当地的政府公司单独为这家芬兰的公司购买的。当时,中国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转让必须是在转让者和购买者之间直接进行。
李萍解释说:“依法获得土地,并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Stora Enso公司应该同农民集体谈判,并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按照行情支付租金”。
RRI和RDI说他们早在2006年就对Stora Enso公司提出了警告,当时他们公司却没有什么行动。在这篇报道播出以后,Stora Enso公司表示在上月已聘用了律师调查这个问题。
Ujjwal Pradhan 是世界农林中心(ICRAF)在东南亚的区域项目协调员,他说,“这是一个警醒,公司和它的投资者需要主动调查土地的权利,并解决与土地相关的正在发生的冲突。他们不能因为有当地政府的参与就假设认为当地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就得到了保护,或者就是说他们的行为就是遵守法律的。”
该报道强调,自从对农业和森林土地的需求增长以来,在大公司和当地以土地为生的人民之间的冲突就越来越频繁。
“中国不是唯一要面对不适当土地夺取的国家,”Andy White总结说,他是RRI的协调员。“从世行最近的报告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全球趋势。但是世行建议的解决途径是——我们要依靠社会责任心的合作来确保有更好的行为,而事实上这是远远不够的。”
注释:Stora Enso公司在此对这篇报道作出了回应。